1、高考体检必须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其他地方不得进行。高考体检主要包括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标准、心脏和血管、呼吸道、神经系统、腹部器官等。)、手术(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嗅、耳鼻喉、结巴等)、胸部摄影,肝功能检查(不含乙肝表面抗原)。
2、检查结论主要分为合格、不合格、有限和不合格。
由于部分招生院校和专业对学生身体素质有要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相关专业选拔方法分为三类。考生和家长,尤其是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需要仔细研究体检表上的信息,准确比较相关条款,避免志愿填报和高校录取受限专业。
其次,“合格不合格”是指部分专业不适合入学,是指考生患有的一些疾病或生理缺陷,如主要器官手术较大,不易进入地矿、水利等专业(详见《指导意见》第三条)。这类考生的健康状况仍然可以在普通大学申请很多专业。但是,如果他们申请这些不适合学习的专业,他们可能不会影响课程学习,但他们未来在这个行业的就业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提出了不适合进入这些专业的指导建议。
第三,“资格限制”意味着学校相关专业不能被录取。这类考生的身体状况将受到限制。换句话说,即使他们填写这些专业,学校也不能被录取。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以色波长为严格技术标准录取化学专业;裸眼视力低于要求的,不能录取飞行技术等专业(详见《指导意见》第二条)。
第四,“不合格”意味着学校不能被录取。这类考生健康状况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患有严重心脏病、恶性肿瘤等6种疾病(详见《指导意见》第一条),暂时不适合申请各类普通高校。
如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天内向县(市)招生办申请复检。经主检医生同意,经招生办批准,在规定医院复查,或由市体检中心组咨询。未经许可自行复查的,结果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军队、武警部队高校招生和国防生选拔的体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