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本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根据《湖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及相关文件精神,〔2022〕5)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2.哪些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如何录取?
答:自2024年起,艺术史、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导演、影视技术等艺术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根据招生意愿,安排普通本科或本科批,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质量评价录取。
3.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哪些类别?如何报考?
答:(1)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与设计、书法与戏曲七大类。其中,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六大类的省级统一考试由我省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全省统一考试,下同)。各类考试科目和考试命题以《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与设计、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为依据。〔2023〕2)。戏曲考试内容和形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参照艺术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的相应关系和相关高校的要求,从全省统一考试的6门科目中选择一门相应的科目,不能申请多门科目。其中,申请音乐的考生可以申请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相应考试科目;申请表(导演)表演的考生可以申请表(导演)表演中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相应考试科目。申请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也可以申请戏曲考试。
4.我省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范围是什么?
答:(1)音乐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涵盖音乐表演和流行音乐专业,音乐教育涵盖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和录音艺术。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选择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的方向。
(2)舞蹈专业包括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专业。
(3)表演(导演)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涵盖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4)广播与主持类涵盖广播与主持艺术专业。
(5)艺术设计涵盖艺术、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装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技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设计与技术、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6)书法涵盖书法专业。
对于新媒体艺术、艺术、科技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以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与其他省级统一考试的对应关系。具体情况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5.申请高校艺术专业学校考试有哪些要求?
答:参加招生院校非戏曲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根据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类别参加省级统一考试。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一考试或相应类别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学校考试成绩无效。歌剧类别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答: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院校批次。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院校批次。
7.如何安排艺术专业计划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答:历史物理不再按首选科目编制,统一安排。对于招生院校要求按历史物理分类计划录取的专业,专业(组)按首选科目分类。
8.如何划定使用统一考试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答:(1)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统一划定各类文化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本科历史、物理录取控制分数线较低者为基准,按一定比例划定。其中,音乐、艺术、设计、书法是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表(导)演是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广播和主持是普通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进一步提高我省统一指定的控制分数线上的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将逐步提高。2025年以来,音乐、艺术、设计、书法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提高到80%,舞蹈、表演(导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提高到75%。
(3)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学生和本科招生计划,划定各类本科专业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4)根据相应类别的学生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专科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9.艺术平行志愿的备案规则是什么?
答:在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省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分类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于高校不区分首选科目招生的专业,考生统一排序),根据排序后的综合成绩。其中,音乐、舞蹈、表演(导演)、艺术设计、书法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一位小数。播音主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0.如何录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
答:(1)少数组织学校考试的高校艺术专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学校招生章程,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在组织学校考试的高校艺术专业招生中,对少数省级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相关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考生,有关高校可以制定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必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对取得高校文化成绩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