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涵盖思想品德、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协调发展。
评价主体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秉持服务育人、注重发展、科学评价、民主公开原则,强调“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的理念。教师、学生本人、同学等将参与评价过程,将评价有机融入常规教育教学活动中。
评价实施
常德市教育局将统一制定《常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校将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自评、互评、班级评价等方式,综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保评价工作客观真实。
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